4 切忌获罪于天

2010-01-13 07:13

 

4.切忌获罪于天

王孙贾[1]问曰:“与其媚于奥[2],宁媚于灶[3],何谓也?”子曰:“不然。获罪于天[4],无所祷也。”

——《八佾第三》

 

【简 注】

[1]王孙贾:卫国权臣。据说是周王之后,因得罪于周王,出仕于卫。

[2]奥:后室的西南角,被视为尊者所居的位置。

[3]灶:古人认为灶里有神,因此在灶边祭之。这里王孙贾以奥比喻卫灵公或其宠姬南子,以灶自喻,暗示孔子与其巴结于卫灵公及南子,不如巴结自己更实惠。

[4]天:上天,最尊的神。

【意 译】

王孙贾问道:“‘与其巴结奥神,不如巴结灶神’,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孔子说:“不对。如果得罪了上天,向任何神祈祷都没有用。”

【理 释】

“自作孽,不可活”,即指违背天道,绝难幸免。天道以善为根本,所以万物欣欣向荣、各得其所,众生无量无计、各得其趣。然而,慈悲与威严同在,人治与天谴同在。“人不治天治”,虽言人治,却也是天治的手段。亦即天道巍巍,天自有贯彻其宏旨、维护其秩序的力量与途径。

对应到尘世,多闻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、“善恶若无报,乾坤必有私”之说。乾坤当然无私,只是天从整体、全程的角度衡量人事,并不受俗世的时间与空间制约。换而言之,你此时、此地行恶,它可以报在此时、此地,也可以报在彼时、彼地,甚至报在来世或异域。一切都视需要而定,却从不忽略任何一事。却恰恰因为它在时空上的错位,轻轻悄悄迷住众生。众生多以眼见为实,所以既难相信前世来生,自然只信现世现报。然而,天道的奥妙也在于此。倘若众生无迷,众生也就无恶、无私、无伪,众生也就必然升华到另一种生命的标准。可是,天道既已安排如此这般的尘世,它就决不打破人的迷障。

人多喜欢以人的所谓聪明来欺天、媚神。可是神目如电,天道无形,它贯穿宇宙的每一角落,也决不错过人事的一枝一叶。只是,人不能洞察天意,因而自欺、自误、自灭而已。圣人则不。圣人的一切言行,即使只谈人道,却也必定是要规范人伦以合天道。否则,纵是忏悔、祈祷与重重遮掩,都难逃一劫。

【例 述】

曾有武乙射天。天非头上之天,天在极宏观处,极微观处,并不为肉眼凡胎所探知。他以高挂的血囊为天,臆想射它个血光四溅,天即破灭。此时天却在高寒处,无形处,不痛不痒,无动于衷。人想害天,实则痴人说梦。但人臆想射天,并以恶劣的伎俩来实践,立为天道不容。天不立即施威,天却在他田猎于河渭之时,以暴雷劈杀。

再看蔡京,先后四次任相,却以奉迎为能,与童贯、高俅等勾结,一边进“丰、亨、豫、大”之言,一边竭全国之财,供其挥霍,被称“六贼之首”。因其言谎、行暴、贪财、虐民等等恶行,完全与人道、天道相悖,自无善终的可能。他被贬岭南,死于潭州,为一押解之人击杀。押解者与他无仇,也非奉命行事,但他宁可冒死,也要为天下人解怨。蔡京之书法,虽冠绝一时,甚至在米芾之上,但北宋苏、黄、米、蔡四家,蔡却以蔡襄为代表,绝无蔡京的一席之地。

前车之覆,后车之鉴。今人有所求时,有所动时,都得静心一想,它是否符合天地人道,是否招致天谴。天谴无论应在何时、何地,于人都惨不忍睹、悔之不及。